簡譜和盧梭

劉美蓮

盧梭(J.J.Rousseau)是十八世紀領導思潮的哲學家、教育家和文學家,他的著作「愛彌兒」闡述自然啟發和愛的教育,「民約論」則是近代政治學的里程碑,兩者雖然於1762年,被法國議會查禁,卻因此而引領風潮,深深影響法國大革命和美國獨立運動。

盧梭更是頗有貢獻的音樂教育家,寫了一百多首歌曲,獨幕歌劇「鄉村的算命師」,得到法國國王的喜愛,演出四百多場。他主張「音樂是語言的昇華」、「人工堆砌的,都是違背自然。」、「旋律是音樂的主角,和聲是襯托的配角。」,他到在中年還和朋友編輯「音樂辭典」,於1767年出版。當時的音樂,只是貴族們的休閒享受,盧梭大力提倡「全民音樂」,為了普及樂教,他和朋友努力推廣「數字簡譜」。

數字簡譜是十七世紀,法國的天主教神父蘇威第(J.J.Souhaitty),為了教信眾唱讚美詩,所創造的便捷辦法,以阿拉伯數字1 2 3 4 5 6 7來代替Do Re Mi Fa So La Si 。蘇神父在1665年和1679年,分別發表了「學習音樂的新方法」及「用數字譜唱教會歌曲的實驗」兩篇論文,可惜,不僅未受到音樂家們的重視,反倒引起衛道人士的非議。

十八世紀中葉,盧梭有感於音樂教育的重要,在推廣的過程中,瞭解到五線譜對初學者的困難,就於1742年,在法蘭西科學院的論文報告中,大力呼籲數字簡譜的優點,但他的「業餘身份」,卻遭到學院保守音樂教授們的諷刺。

多年後,數字簡譜經過數學老師P.Galin(1786-1821)和愛樂人士A.Paris(1798-1866)的整理,已漸漸受到重視。到了十九世紀,音樂教育家E.J.Cheve(1804-1864)再加以改進,得到法國政府教育機構的正式認可,稱為Galin-Paris-Cheve記譜法,簡稱Cheve記譜法,俗稱「數字簡譜」或「簡譜」。

盧梭是1712年生於日內瓦,1778年逝於巴黎,童年生活坎坷,命運多枴,卻未失去稚子情懷,他創作的歌曲中,有一首兒歌「捉迷藏」,國人耳熟能詳,卻鮮有人知道是其作品,茲以簡譜記載如下:

簡譜從歐洲傳到日本,再透過留學生李叔同等輩傳到中國,連保守的民族樂器薪傳都熱烈擁抱歡迎,漸漸放棄工尺譜或口傳,英商百代唱片公司出版的「時代曲」歌單,也以簡譜印製。

日據時代,台灣公學校「唱歌」課本(音樂課程的前身),有五線譜,也有簡譜,流行歌壇則受日本公司影響,全部以簡譜建立「全民音樂」的基礎,培養數百萬計喜歡音樂的群眾。

光復後,中華民國學校音樂教育,長達五十年來,卻一直排斥數字簡譜,甚至在教育部頒布的課程標準中,明示「不得使用簡譜」(也不得教唱靡靡之音)。直到民國80年,開放民間出版社編輯的「審定本」時,筆者率先於國小音樂課本介紹簡譜,其間與審查委員,有過強烈爭執,幾番折衝,才勉強獲得同意,在六年級介紹盧梭和簡譜(審查委員認為太早介紹,學生有依賴性)。

簡譜不是毒蛇猛獸,不會妨礙音樂教育的發展,它不是販夫走卒想出來的「懶方法」,而是法國眾多專家學者,經過一百多年研究實驗的學習輔助辦法。更何況,同時期的大陸國家版音樂教科書,人民出版社的同一套音樂課本有五線譜版,也有簡譜版,任學校選擇呢!

簡譜確實不便記錄複雜的器樂曲,卻是最簡易的視譜學習歌唱的方法,外出時,若手邊沒有五線譜紙時,一張普通紙就可以記譜或作曲。當許多人害怕豆芽菜,無法親炙五線譜、享用五線譜時,簡譜絕對能幫忙開闢更多的音樂人口,達到「全民美育」的最高目標,讓門外漢不致於因為困難的五線譜,而放棄享受音樂的權利,好好利用都來不及了,怎麼忍心封殺呢?

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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